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聚胶股份)是一家以卫材热熔胶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。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卫生巾、纸尿裤等吸收性卫生用品。
招股书显示,在国内卫材热熔胶市场,聚胶股份与汉高(Henkel AG & Co. KgaA)、富乐(H.B. Fuller Company)和波士胶(Bostik SA)四家供应商,合计市场占有率超过80%。其中,公司的国内市占率为15%,与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独占鳌头。
但聚胶股份申报材料的信息披露质量却堪忧,招股书披露的关联资金拆借和运输费用记账方式,分别与审计报告和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相关信息矛盾。此外,募投项目的环评报告又与招股书披露的项目产能有冲突。
审计报告显示,2018年度,聚胶股份存在向关联股东广州聚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聚胶资管)的关联拆借资金。
2018年初,聚胶股份对聚胶资管的关联拆入余额为6343.50万元。当期公司偿还了上述对聚胶资管的拆借款,而且这笔资金拆借未计利息。姑且不论聚胶股份拆入资金未付利息是否有关联方分担成本、费用之嫌,这6343.50万元的资金拆入,在2018年应该存在。
可是,招股书上会稿显示,除“聚胶资管归还代垫款项”和“应付股权回购款及其利息费用”等情形外,报告期内,聚胶股份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、资金拆借、租赁、资产转让或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。而且,招股书中也未披露报告期内的关联拆借信息。
运输费到底是计入了销售费用,还是营业成本?
招股书上会稿显示,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(报告期内),聚胶股份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693.12万元、3665.51万元、4350.24万元和3723.72万元。其中,运输费分别为1605.35万元、2130.87万元、3071.89万元和2815.17万元,占当期销售费用之比分别为59.61%、58.13%、70.61%和75.60%,是销售费用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。
按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规定,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,应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(其中包括按合同向客户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),并在完成销售确认收入时,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。换句话说,从2020年起,按合同向客户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理应计入营业成本,而不应再计入销售费用。
那么聚胶股份在招股书中的财务处理是否违反了会计准则呢?不妨再看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。
招股书上会稿显示,报告期内,聚胶股份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包括以下3项:直接材料、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,未包括运输费。除了不可能包括运输费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之外,公司的制造费用包括以下7项:职工薪酬、租赁费、水电费、折旧及摊销、机物料消耗、维修检测和其他,也不含运输费。
那么制造费用中的“其他”子项目是否包含了运输费呢?
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,聚胶股份制造费用中的“其他”项目金额分别为82.22万元、103.51万元、82.51万元和40.34万元,相比上述计入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(1605.35万元、2130.87万元、3071.89万元和2815.17万元),抖客网,金额差异巨大,几乎不可能是作为履约成本列支的运输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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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【聚胶股份自称市占率领先国内同行 但数千万关联拆借虚实难辨】 内容摘要: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聚胶股份)是一家以卫材热熔胶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。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卫生巾、纸尿裤等吸收性卫生用品。 招股 ... 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zmt/78406.html; 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 |